手工皂販售申請。第四關:現場勘查。2019-台中市

小梅是台中人,小梅製皂工作室也設立在台中市,以下分享的申請過程,是小梅在台中市申請的經驗。如有疑惑,也可先行打電話去各機關詢問,據說每個地區可能會略有不同。

手工皂申請合法製造、販售流程,有以下四個關卡要闖:
  1. 商業登記:台中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
  2. 營業登記: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依設立地區所屬稽徵所
  3. 免工廠登記: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業科
  4. 現場勘查: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安全處
以上四個關卡,只要闖關成功,即可合法製造手工皂及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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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關通過之後,其實小梅有先去一趟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詢問現場勘查要注意的事項,去的當天承辦人剛好外出,其他的同事只說,一切都依照法規辦理就對了!


第四關:現場勘查

申請所需文件:
  1. 製造手工香皂勘查申請書(未達工廠規模)
  2. 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未達工廠規模函文影本
  3. 向經發局申請免工廠時所檢附之工作範圍面積計算表影本
  4. 製造手工香皂場所暨設備略圖(未達工廠規模)
  5. 負責人身分證正背面影印本
  6. 公司/商業設立登記許可函影印本或登記抄本

填寫第1項製造手工香皂勘查申請書(未達工廠規模)及第4項製造手工香皂場所暨設備略圖(未達工廠規模)」表格在網路皆可下載,下載點如下: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 首頁 > 業務專區 > 化妝品專區 > 手工皂專區 > 製造手工香皂勘查申請書
其他應附文件若為影本,需蓋上與正本相符章及大小章,即可與填好之申請書一同送給承辦人。

小梅是在四月底將申請書送到承辦人手上,也再跟承辦人確認一次現場勘查的注意事項,得到的回覆一樣是:依法規辦理。
在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 首頁 > 業務專區 > 化妝品專區 > 手工皂專區 即有「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化妝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及其他相關資訊可供查詢,法規的頁面也有把需要注意的重點提示出來,還蠻清楚明瞭的。
請注意,本文所指各種法規的內容,是2019年4月申請當下施行中的,若有更新,請依據最新版的法規為主。

小梅製皂的工作室是一個獨立房間,也請人在房間內安裝了一個獨立的洗滌設備,把工作室分區並製作了文字說明,貼在每區牆面上,工作室分區如下:
  1. 洗滌區
  2. 製作區
  3. 原料區
  4. 半成品區
  5. 成品區
  6. 包裝區
  7. 更衣室
製皂需用的工具也在「化妝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第21條中有明確列出如下:
  1. 秤量設備
  2. 不鏽鋼鍋
  3. 加熱設備
  4. 攪拌器
  5. 量杯
  6. 溫度計
  7. 刮刀
  8. 模型
  9. 切皂器
把以上工具分別擺在其工作區需要的地方,也製作了文字說明,看起來整齊清楚,很棒!小梅也喜歡這樣!
接著在房間門口請招牌店做了一個簡單的牌子,寫著:「小梅製皂工作室」。

現場勘查人員來的時候,對工作室拍了幾張照片,拿了一張檢查表給我簽名,我還拿到一本化妝品管理相關法規,但又跟我說,這本是舊版的,因為最近法規有更新,但還沒有印,只好先給我舊版的......
整個過程很短,我想不到10分鐘吧!勘查人員好像很忙的樣子,匆匆地走了。

就這樣,大約一個多禮拜後,小梅就收到公文啦!

喔耶!正式開張!
















小梅製皂